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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6.7

南宁:老房租售需办

信息来源:金源集团

摘要:与市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昨日“新鲜出炉”,拟对房屋结构安全、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防治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昨日,记者从负责起草意见稿的南宁市法制办及南宁市房产主管部门了解到,与现行的2005年9月1日…

与市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昨日“新鲜出炉”,拟对房屋结构安全、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防治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

昨日,记者从负责起草意见稿的南宁市法制办及南宁市房产主管部门了解到,与现行的20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相比,意见稿“闪现”出多处值得关注的亮点。

亮点一:

老房子“体检”后才能租售 

对于购买年限较久的二手房或租房过日子的市民来说,关心的不仅是花多少钱能“拿下”房子,更重要的是这些“有点年纪”的房子是否“健康”,住得是否安全?在这次的意见稿中,就要求这类房子的主人在卖房或者租房时,必须先带房子去“体检”。如果交不出房子的“健康卡”,就会直接影响到办理相关手续。

意见稿第十五条这样规定:达到或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和经加固或修缮治理后的危险房屋,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抵押登记或租赁备案时,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提交经鉴定为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房屋作为商品出售以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有权且应当了解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信息。他认为,这条规定如果能够施行的话,特别对买房人来说是极大的利益保障,这也是该意见稿中最为抢眼的亮点之一, “现在很多卖家,即使清楚自己的房子是危房,交易时也不会告之对方”。

亮点二:

每幢房子都有自己的“档案”

“房屋健康状况如何,一查档案便了如指掌……”为使全市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更为完善,通过借鉴国内其他先进城市的经验,意见稿提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由城区房产主管部门配备专门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房屋安全档案。

南宁市房产主管部门一位人士表示,自南宁市城市区划调整后,各城区区域范围扩大,提高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工作强度和难度。早在2008年11月,南宁市房产主管部门对全市6个城区住宅小区危旧住房进行的调查显示,全市住宅小区中危旧住宅楼房共有625栋,总建筑面积为92万多平方米。

她还透露,在危旧房屋中,砖木结构的房屋有220栋,砖混结构的房屋有76栋;大板结构的房屋有328栋,占52.5%。“由此可见,全市仍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危旧房屋,当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形势非常严峻。”

“这点对于维护房产交易安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有着积极意义。”市民赵先生建议说,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应该将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公开,这样可以方便有直接利害的关系人进行查询。

亮点三:

公共场所用房纳入安全管理

房屋跟人一样都有生命周期,随着时间推移,也会生病、老化,尤其是公共场所的房屋安全,由于牵涉面大备受市民关注。记者了解到,意见稿中,首次将公共场所的房屋使用安全也纳入了全市房屋安全的统一管理。正如南宁市法制办一位专家所言:“这是一次大胆的创新和尝试。”

这位专家告诉记者,对于公共场所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之前在南宁市几乎处于真空状态,而公共场所又是人群聚集最多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借鉴宁波、长春、武汉等市的做法,结合南宁市的实际,意见稿的第十六条规定,车站、宾馆、医院、学校、商场、证券交易场所、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用房,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所有人或房屋管理单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亮点四:

擅自拆改房屋结构要被重罚

将阳台改为卫生间,将厨房改成卧室……近年来,关于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拆改结构的问题日益增多。而处罚力度不大,违法成本过低等原因,造成随意“改装”房屋结构问题难以解决。

家住南宁市园湖南路的黄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居住的楼房属预制板结构,楼里共居住有几十户人家。几年前一楼有部分房主私自将房旁边的围墙拆除,占用通道扩建住房,并出租给他人经营餐馆和发廊,店主在装修店铺时又随意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使得住宅楼的地基受到严重破坏。“每天呆在家里连安全感都没有了。”

为了加大管理力度,意见稿中设定了对擅自变动和拆改房屋结构等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以及拒不按照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修缮治理危险房屋行为的处罚。其中,拆除、破坏住宅房屋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的,或在住宅房屋承重墙体上扩大门窗尺寸、增设门窗的,对个人拟作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未取得设计文件,擅自在楼板或者阳台板超标准增大荷载的;或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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