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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6.7

南宁下发《通知》确定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信息来源:金源集团

摘要:昨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其政务信息网上正式公布了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内容显示,南宁市初步明确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即2011年南宁市新建住房销售价格涨幅将不高于11…

昨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其政务信息网上正式公布了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内容显示,南宁市初步明确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即2011年南宁市新建住房销售价格涨幅将不高于11%。

今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南宁市此次在3月底公布了新房价格涨幅控制目标,算是赶上了这趟末班车。

【权威发布】

今年南宁市给房价涨幅设了上限

记者看到,根据《通知》要求,今年南宁市将会合理确定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明文表示要“控制新建住房价格增幅”。《通知》指出,2011年,南宁市新建住房价格增幅力争控制与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相适应,不高于当年南宁市地区生产总值增幅。

记者发现,虽然该《通知》没有用具体数字来表述房价调控的目标,但“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当年南宁市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的表述,基本上已划定了今年的房价涨幅的上限,即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最高将不超过11%。

“11%”这一数据出自2月份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当时,根据南宁市市长黄方方在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

记者同时注意到,为了实现这一房价控制目标,《通知》明确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主要包括有:2011年度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总量为30020套,确保列入今年计划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当如实申报每套房屋价格,并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将批准预售的房屋全部同时公开预售,不得分期分批或者变相分期分批预售。

【业内观点】

制订控制目标不应忽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尽管南宁初步明确了新建房价格控制涨幅控制目标,但房地产业内分析人士对此颇有微辞。

据了解,截至昨日,包括南宁在内的广州、上海、合肥、太原、深圳、西安等40多个已公布控制目标的城市,目标大多与当地年度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挂钩,房价涨幅基本围着10%打转。

而根据先前的楼市宏观调控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就目前来看,这些城市绝大多数都回避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因素。

南宁市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到底是多少?《通知》中并没有提及,而截至昨日,南宁市有关部门也没有公布过。就此,广西一高校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专家认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是关系到民生的重要因素,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按照国务院下发的通知,既然想控制房价,政府就应该考虑到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位专家建议,房价格控制涨幅控制目标,有必要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挂上钩。

专家建言

房价涨幅控制目标能否更灵活?

2011年,南宁市提出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11%,根据当前的房价,这个标准是否合理呢?

就“南宁市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话题,专家认为,政府在制定房价涨幅等控制目标时,应该考虑得更灵活些,例如,应考虑根据这几年南宁楼市的健康程度,适当调低涨幅上限等。

据了解,2009年南宁新建商品房均价5001元/㎡,2010年均价超过6000元/㎡,涨幅超过20%。现在,南宁市初步确定的价格控制目标上涨幅度为不超过11%,比2009年与2010年的房价涨幅至少低了9个百分点,从这一点来说,11%的上浮空间是合理的。但不能忽视的是,就目前南宁市房价,已经让相当部分中等收入的家庭难以承受。

就此,专家建议,政府应先调查南宁楼市整体状况,再综合考虑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如果房价和市民住房支付能力比偏高,那么这个目标可降价;如果南宁房价与市民住房支付能力比偏低,那么价格控制目标可增长。这样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才会是民心所向。

【全国背景】

31个省会城市仅三成“亮剑”

据媒体最新报道显示,全国31个省(市、区)的省会城市中,目前仅三成公布了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且主要一线城市几乎全部“缺席”。但就已经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来看,不少城市同样“犹抱琵琶半遮面”,在目标表述上“打太极”。

比如济南市政府给出的目标是: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海口市的目标是: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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