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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6.7

南宁房产部门上门办《土地证》 可整栋或集体申报

信息来源:广西新闻网

摘要:土地证发放存在8年空白“2001年至2009年间,南宁市发放的房产证大约有30万宗左右,可是土地证却只发了1万多宗。”该信息中心的一位负责人感叹道,“我们正努力去填补这8年的空白,但是,由于人力物力有限,远远跟不上市民的需求”。 据了解,南宁市属公有住房土地登记工作20…

      土地证发放存在8年空白

  “2001年至2009年间,南宁市发放的房产证大约有30万宗左右,可是土地证却只发了1万多宗。”该信息中心的一位负责人感叹道,“我们正努力去填补这8年的空白,但是,由于人力物力有限,远远跟不上市民的需求”。 
 

  据了解,南宁市属公有住房土地登记工作2001年经南宁市政府对外发布公告后正式开展,按照《土地登记规则》及《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土地登记是按照申请办理的原则进行。但是,由于单位改制、倒闭、破产等原因,一些单位不愿意为职工办理土地登记,导致由单位组织申请办理公有住房土地登记数量比较低,9年内只核发了1.67万宗个人公有住房土地证书。

  从2009年开始,南宁市出台政策,房屋必须《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齐全,才能上市交易。因此,从当年10月开始,该中心开始受理个人申报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业务,该中心5个月内共受理了约1.7万宗,其中受理个人申报量约1万宗,日平均受理个人申报量约75宗。

  “最多时一天有200多户来排队,由于人力物力有限,很多人都排不上号。”这位负责人表示,因个人办理需求急剧上升,该中心按现有的人力、设备及办公场地等条件,暂时不能完全满足市民的需求,目前日处理个人受理业务最大量约为90宗。为了解决居民排不上号、单位不配合的问题,该中心便会经常利用休息日到社区为居民进行登记服务。

  请尽量以整栋或集体申报

  对于出现市民扎堆办理《土地证》的情况,该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建议,请各位业主根据自身情况择期选择适合的申报方式申请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尽量是谁上市交易谁先来申报。如果暂时不卖房的市民,尽量以集体或楼栋来申报。“因为这样能缩短办证时间,也能减少排队数量”。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申报方式有三种。一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申报;二是以楼栋(5户以上)为单位进行申报;三是由业主所在单位统一进行申报。

  为了避免了排队难、排队挤等问题,同时也可提高业务受理部门的工作效率,该负责人建议尽可能以楼栋(5户以上)或者以单位进行申报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这两种申报方式可通过电话或网上预约,既不受窗口每日受理业务量限制,也不需要排号。预约电话:0771-5609003,网址:www.nnland.gov.cn。

  办《土地证》收费205元

  据了解,办理《土地证》需要交三种费用,一是土地登记查询服务费50元/次,由南宁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收取,开具发票;二是测绘费150元/户,由南宁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收取,开具发票;三《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工本费5元/本。

  另外,所有业务均不设加急服务,请市民识破社会上所谓“交加急费就能加急办理土地证”的谎言,谨防上当受骗。现阶段虽存在部分业务超时的情况,但为解决公有住房办证难的问题,市国土局已经整合了现有的资源,从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进行公有住房土地登记业务办理。

  针对目前市民心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疑惑,该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夫妻双方共有房产的,若一方已经去世,需先到市房产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然后再申报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房改房所属宗地存在土地查封情况的,必须经依法解封后才能办理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房改房所属宗地存在土地抵押情况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才能办理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涉及离婚析产的,在申报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前,须先到房产部门进行析产变更,申报材料需增加《析产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涉及继承变更的,在申报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前,需先到市房产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申报材料需增加法院《判决书》或继承《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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